| 关于开展县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|
|
| 2007-04-09 13:59 文章来源:辽宁省商业厅现代流通发展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各市商业局(委)、财政局、建设(规划)局:
为加速推进我省市场体系建设,规范有序地做好商业网点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工作,根据商务部制定的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》确定的适用范围,现决定在全省开展县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商业网点规划的指导思想是:以建立统一、开放、竞争、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为目标,以满足市场需求,提高人民生活水平,创新消费服务方式,改善服务功能为出发点,优化市场布局,调整市场结构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,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,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。
商业网点规划的基本原则是:
以人为本,远近结合,协调发展的原则;
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结合的原则;
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;
城市商业布局与农村商业网络相呼应的原则;
规划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的原则。
二、 编制工作要点
(一)规划对象
县(市)城商业中心、社区商业、商业街、大中型零售网点、大中型住宿餐饮网点、批发市场、商品交易市场、物流基地、乡镇商业街等。
(二)规划重点
县域商业网点规划一般可分为两个层次,即县(市)城商业中心、社区商业(乡镇商业),要形成以县(市)城商业中心为主导、以社区商业、乡镇商业、村屯连锁商业为基础、以多种形式的商业街、批发市场、集贸市场为特色,多层次、多门类、多形式的县域商业整体结构。
(三)规划编制程序
1.组织领导。要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协调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,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和编制经费。
2.调查研究。规划编制前必须深入实际,搞好商业网点的调查,全面分析掌握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、交通网络、人口分布、消费水平、特色产业和农产品销售等情况,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。
3.网点规划的编制。规划编制单位应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。在对基础资料进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,开展规划编制工作,形成规划方案。
4.征询有关方面意见。规划编制初稿完成后,要通过不同方式征询有关部门、乡镇、企业、农村流通合作组织、产销大户经纪人以及流通加工龙头企业等方面意见,对合理意见应予采纳。
5.组织专家论证。在征询意见,对规划做出修改后,应召开专家论证会,对规划进行论证,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进行再修改。
6. 申报批准。规划编制完成后,按规定程序将规划成果(包含规划文本、规划说明、基础资料、图则)报县(市)政府批准,发布实施。
三、几点要求
(一)高度重视县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
编制商业网点规划,是贯彻科学发展观,引导县及县以下流通设施规范建设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是加强县、乡、村商业网点建设,处理好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关系的基本要求。商业、财政、建设等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编制县域商业网点规划,对促进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建设,繁荣活跃城乡市场,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,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(二)按照科学发展观编制商业网点规划
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应体现大中小型设施、不同零售业态、县城和农村市场全面、协调发展,要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。科学编制好商业网点规划,一是要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结合,商业网点规划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县域商业网点规划要按照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要求,与人口分布、消费需求、道路交通、文化景观、乡镇特点、环境保护相协调,与相关产业发展相配合。二是要与发展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,要把小城镇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当地商业业态发展纳入规划范围,小城镇商业要突出当地产业、市场特点,应以指导性为主。三是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,充分考虑本地区和周边地区的消费水平、市场需求、网点现状等,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网点数量、规模、档次和业态,并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。四是与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相结合,要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,改造、提升传统业态,合理规划县(市)乡(镇)及村屯的商业批发、零售市场、物流基地布局以及各类零售业态。五是县域商业网点设置要大中小相结合,充分满足多层次、多样化的消费需求,同时要考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,合理规划大中小型商业网点布局,促进大中小店铺之间协调发展。
(三)加强协调合作,共同做好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
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,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涉及商业、财政、规划、建设、农业、工商、交通、环保、统计等多部门,各级商业部门要主动搞好协调,财政部门要在编制经费上给予支持,规划部门要在规划编制上做好指导工作,共同做好本县(市)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。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必须摸清现有商业网点的底数,掌握现有商业网点的总量、结构和布局的具体情况,同时还应充分调查研究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、人口、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、交通及相关产业的基础资料。要充分发挥专家、学者等各方面人员的所长,做到开门编规划,充分征求意见、充分论证,力争编制出符合本县(市)特点,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质量、高水平的商业网点规划。
(四)加强领导 确保商业网点规划编制顺利完成
做好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关键是要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精心组织,抓好落实。各级商业、财政、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,要落实组织机构,健全工作班子,指定专人负责,建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,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商业网点规划工作,掌握规划的进展情况,解决编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。各部门要为规划编制人员,创造必要的考察、学习、调研等工作条件,以确保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质量的编制好网点规划。要求各地力争在2008年完成县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。
(五)建立县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报告制度
各市商业局要高度重视县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,搞好工作调度和协调,组织并参与网点规划的专家论证,及时掌握各县(市)网点规划编制进度情况,并于每月10日前向省商业厅(现代流通发展处)报告本地区工作进度情况,省商业厅还将及时通报各地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。
二○○七年三月二十六日
|